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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四方面13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

  《意见》提出,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据悉,为助力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2021年下半年,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全国海关正式复制推广,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与此同时,“上合示范区—明斯克”“义新欧”“苏新欧”、合肥至德国汉堡、威廉港等跨境电商专列先后开通并常态化开行,实现了“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模式融合。

  《意见》还提出 ,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展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等联动互促,积极应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云上展厅、虚拟展台等展览新模式,智能对接供采,便利企业成交。

  《意见》要求,各地方、重点行业协会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聚焦重点国别、优势产业、特色区域打造国别展、专业展、特色展,帮助企业用好线上渠道获取更多订单。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

  事实上,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围绕“云端”办展,线上签约,国内已经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数据显示,今年4月在线上办展的第131届广交会,境内外参展企业约2.55万家,按16大类商品设置50个展区,企业上传展品超290万件。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5-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金额从4.5万亿元提升至11.0万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6.1%,期间占我国年出口贸易金额比例提升19个百分点至51%,已成为我国出口贸易的中坚力量。

  相较于传统外贸渠道,跨境电商省去了冗长的中间销售环节,大幅降低了流通成本,由国内渠道规律看,线上化趋势具中长期客观规律,跨境电商赛道具备充分且确定的增量空间,且疫情以来各国线上销售进入高速发展期,为跨境电商提供充足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