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中旬,新疆乌苏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乾易通”网络传销案。该市男子寇某宾加入正宇集团的“乾易通”传销平台后,以分享消费经济模式的名义,宣传在网站购物获得返利为名,以“拉人头”的模式进行获利,因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2017年9月29日黑龙江乾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名下的“乾易通”平台以分享消费经济模式的名义利用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讲课培训,并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通过介绍他人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或关联投资者达到50人晋升为站长为依据的计酬返利,建立起“一般会员”、“站长”、“中心主任”多层次的组织体系进行非法牟利。

  2017年4月18日,被告人寇某宾经他人推荐注册成为“企信易购”(后更名为“乾易通”)平台的会员,并交纳1000元(一个订单500元,投资2个订单)作为购买商品的投资额,成为“乾易通”的正式会员,从而获得向下推荐会员和返利的资格。之后追加投资数额。为获取非法利益,寇某宾利用微信群大肆转发“乾易通”介绍资料,以及通过当面讲解的形式向他人宣传购买商品双倍返利、购买股权及投资虚拟货币的方式介绍和招纳会员,计酬返利上实行两种奖励:

  一是动态奖:每推荐一个人成为会员并投资一个订单(500元),就可以获得10元的奖励;站长下线会员每投一单可获得30元奖励。

  二是静态奖:每个会员最少购买一个订单(500元)赠送双倍的积分,每人每天最多可以投资20个订单(即1万元)来购买产品。其中,20%的积分为购物积分,只能在“乾易通”商城里购物使用,不能提现;剩余80%的积分为提现积分,1积分相当于1元人民币,这些积分每周返还10%,连续20周就可以将投资额提取出来,也可以在“乾易通”商城里购物使用。提现需扣除5%的手续费,24小时到账。

  2018年2月,寇某宾为获取更多的返利资格,通过了“乾易通”总部在西安市举办的第十四期站长培训班考试后,又在两周内完成1000单(即50万元)的业绩并缴纳2万元的加盟费(智洁洗衣店)晋升为“站长级别”的会员。“站长级别”的所有的下线会员(包括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每投一个订单(500元)可获得30元的奖励,可以层层获利。寇某宾晋升为“站长”后,在其自行组建的群名为“3030-18工作群”中向下线会员转发“乾易通”平台的相关通知、宣传片及文件。

  2018年6月份,因“乾易通”返现金通道关停,寇某宾向下线会员宣传可通过投资“OBB”虚拟币来激活“乾易通”账户提现或者等待“乾易通”返现通道开通后提取。

  具体方式为购买“OBB”电子货币需先在“赢币网”或者“凯撒网”实名注册为会员,“站长”从“中心主任”处购买“OBB”,“会员”从“站长”处购买“OBB”,会员将钱转给站长,站长再给会员拨“OBB”。每个“OBB”电子货币为1元人民币。经鉴定,寇某宾下级会员账号数量为175个,共4层,账号充值记录94条,累计充值金额1348211.47元,后台充值记录57条,累计后台充值积分829161.47。

  2019年6月份,乌苏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在核查“乾易通”涉案人员的工作中,发现寇某宾系该组织架构体系中的“站长级别”人员遂进行初查。7月21日,乌苏市公安局以寇某宾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并与同日将其抓获。

  5月13日,乌苏市人民法院认为,寇某宾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寇忠宾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