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本网获悉,“美食买手”APP主体公司因利用互联网“拉人头”传销,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湖区市监局)罚没517万余元。至“美食买手”停止招募会员,该平台共发展会员180万余名,涉案金额高达1.81亿余元。

  

 

  2017年8月24日,湖南索象网络营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注册成立,后变更为金华杭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杭堂公司)。同年9月4日,金华杭堂公司开始上线试运营“美食买手”购物平台。该平台表面上是一个购物平台,但想要进入必须先成为该平台的会员。

  金华杭堂公司规定,要成为“美食买手”会员,须在“美食买手”平台上购买399元的会员商品大礼包,大礼包内包括日用品、小家电、家居用品、食品等商品。成为“会员”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会员。

  金华杭堂公司采取培训方式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人员,每加入一名新会员,对应的服务商、代理商以直推奖励、管理收益的名义分别可获得提成。

  其中,普通会员只要在“美食买手”APP上购买399元大礼包即可成为“美食买手”普通会员,享受邀请会员在“美食买手”上购买399元大礼包的25%提成。

  

 

  普通会员销售大礼包累计金额达到1万元,即可成为服务商。服务商除了可以享受直推收益外,还可以享有商品售价的5%到25%不等的服务商佣金,以及服务商所管理的微信群内所有会员全部销售额3%到5%不等比例的提成。

  成为服务商3个月后,累计销售额在“美食买手”购物平台上所有会员中排名前50%,可以向金华杭堂公司申请成为代理商注册成立公司。

  经审核达标成为代理商后,除了享受直推奖励外,还可以享有直属会员购买会员价与正常价格差价的5%到25%提成,以及管理微信群所有会员销售收入的1%提成。

  至2018年7月20日金华杭堂公司停止招募会员,共发展会员180万余名,其中缴纳399元平台使用费的会员45万余名,前期从“格格家”网络平台免费导流会员135万名。累计销售大礼包金额1.81亿余元,扣除向格家公司支付大礼包采购货款、缴纳各类税费、支付服务商佣金、代理商管理收益后,金华杭堂公司实际获得利润437万余元。

  西湖区市监局认为,金华杭堂公司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在“美食买手”APP上购买商品大礼包,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行为已经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决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373101元,罚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