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冠疫情反复,工作不稳定性增加。而微商、社交电商由于低成本的创业属性,受到了很多灵活就业者的青睐,“聚佰惠”走进了人们的视线。
“聚佰惠”宣称是一个全新模式的购物平台,所有产品高品质,低价格,可以花最少的钱享受最优质的产品。而且还是一份可以赚大钱的事业。但是本网了解到,聚佰惠曾因销售侵犯微商品牌颜如玉产品而成为被告,产品质量也曾被消费者质疑。其四级分销、团队计酬的模式也被网友质疑涉嫌违法违规。
曾庆肃与聚佰惠
聚佰惠创始人曾庆肃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经历了颜如玉一案后,聚佰惠仍旧打着直接对接厂家,低价、高品质的标签,并将聚佰惠严选的账号主体公司替换为苏州聚爱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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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佰惠严选 低价高品质?
聚佰惠严选不仅一些商品价格偏高,质量、售后服务也被人质疑。2020年3月16日,董某某在消费保平台投诉到,自己在聚佰惠花费185元购买了康巴赫的炒锅,使用了一个月,便出现了发黄、粘锅的现象。据董某某查询,正品的康巴赫炒锅是不锈钢把手,而自己收到的是塑料把手,怀疑其产品不是正品。而聚佰惠的售后客服最开始同意进行换货处理,而后又以炒锅是个人使用不当为由拒绝换货,只同意补偿10元优惠券,董某某一气之下便到消费保平台进行了投诉。更有消费者在法律网询问,在聚佰惠花费150元购买隐形眼镜,付款以后却没有发货,是否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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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微商代理们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业绩,还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对商品的功效进行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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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卖出更多的产品,聚佰惠的代理夸大宣传商品的效果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产品,提升业绩,这种操作或涉嫌违法违规。
四级代理、团队计酬或涉嫌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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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差价和平级奖励以外,合伙人还额外享受接单费奖励和团队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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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关于聚佰惠的以上情况,我们已经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反映,关于其后续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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