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诈骗一直流行于网络,很多人被骗得倾家荡产,都是”原始股“惹的祸。本网从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6月3日公布的一起刑事判决书中获悉:”智天原始股“又一个骨干因自首获得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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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4日,邓智天、冯天秀等人在四川省成都市注册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在无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对外谎称该公司将在美国上市,以销售公司原始股为名,向社会发布投资信息,以授课、开会、微信群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吸引社会人员购买智天公司原始股以成为公司会员,再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的形式以获取计酬和返利。

  会员通过购买该公司股权获得加入资格后,直接推荐发展一名下线人员可获得销售股权金额10%的直推奖励,发展下线人数与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可组建团队成为团队长,团队长可获得管理奖,按照整个团队销售股权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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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份,被告人刘某锋投资购买了智天公司股权成为会员后,积极通过微信宣传的方式发展下线,并于2018年3月成为智天公司副总裁邓萍的直接下线,并注册成立桐庐县智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用于填写和发放股权证。

  被告人刘某锋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7000余人,多个下线团队层级在三层以上,共计收到下线上缴资金人民币3.2亿元。

  刘某锋案发后自动投案自首,于2019年8月16日被桐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被告人刘某锋的银行资金32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锋以推销股权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告人刘某锋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二、被桐庐县公安局扣押、冻结的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