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件,吴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吴艳的违法所得313402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吴某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微信图片_20200626092000.jpg

 

  2015年,廖某保成立安徽跑男科技有限公司并开始做“大拿私活项目”,2017年,廖某保、刘某、刘某某和余谋志(另案处理)、叶某冬(另案处理)等人经多次协商,决定将“大拿私活项目”更名为“共享技能项目”,采取免费注册会员后,要求会员在指定地点(先在微信中以报单形式购买,后确定为合肥小蝌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物以获取推广获利资格和期权股的方式收取会员费用,以直接推荐奖励和间接推荐奖励的奖金制度推广。

  安徽跑男公司实行的是会员制,会员分别分为推广员、服务中心、县运营中心、市运营中心以及省运营中心五个级别。会员通过“小蝌蚪共享工厂”购物平台消费1000元或1万元就能成为公司的推广员或服务中心。

  2018年5月,被告人吴某加入廖某保(已判决)等人成立的“共享技能”传销组织,获得推广资格,通过发展下级会员获利;2018年7月,被告人吴艳用其丈夫杜某某的身份注册成自己的直接下级并发展会员获利。

  被告人吴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宣传“共享技能”发展模式、奖励模式等来引诱、发展会员,组建并管理自己的“共享技能”团队,向下级会员传授宣传、发展下级的方法,并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密训等活动,将活动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进行宣传。

  2018年5月至11月间,被告人吴某通过发展下级会员非法获利313402元。经鉴定,被告人吴某在“共享技能”传销组织“跑男”平台会员ID号为64471,层级处于第10层,下级层级29层,下级会员5725人,下级有效会员4247人。

  经统计,被告人吴某用其丈夫杜某某身份注册的会员ID号为248508,层级处于第11层,下级层级10层,下级会员160人。

  2019年10月21日,被告人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吴某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被告人吴某组织、领导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