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岳阳市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霖国际”特大传销案,张士玲(又名张东霖)、廖某辉、刘某丁等44名被告人站上了被告席。本网8月11日获悉,该传销组织掌控人张士玲的十大徒弟之一李某山因组织、领导“东霖国际”传销活动,被山西省垣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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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判决书上显示,2017年2月份,被告人李某山经温某美推荐,在网络上接触并加入到“四哥团队”平台,后该平台发展更名为“东霖国际”,“东霖国际”在网上有个“QL量化证券”外汇平台供投资者注册账号并购买相应外汇。

  本人投资700元或700元的倍数,月收益是投资额的10%到20%;同时发展下线可以抽取第一层下线投资收益的10%,抽取第二层下线投资收益的2%,抽取第三层下线投资收益的1%,抽取第四层下线投资收益的0.5%。

  李某山加入“东霖国际”传销组织后,在山西省垣曲县境内向其同学、亲友等宣传投资该组织能获取很高收益,直接发展多名同学、亲友注册加入“东霖国际”传销组织。

  为发展更多下线会员,提高自己业绩,以获得收益,李某山在“财富群”等微信群发“QL量化证券”的链接,吸引他人注册并参与投资,从而通过抽取提成、收取开户费等方式非法获利。

  同时,李某山经常在“东霖国际”传销组织微信群内发布一些“正能量”的话及自己的经历等等,因李某山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被该传销组织掌控人张士玲(又名张东霖)收为其十个徒弟之一。

  2019年,垣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运城市公安局云端线索,称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在查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涉及我县人员李某山。同年9月20日,垣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李某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立案侦查。

  同年10月23日,李某山在云南省开元市被当地东城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李某山在“东霖国际”传销组织处于第8层,下线会员总数2183名。

  垣曲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山加入“东霖国际”传销组织后,为获取利益,通过直接讲解或在微信群发链接等方式,积极向他人宣传,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取加入资格并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截止案发李某山“推荐关系”下线共13层,下线会员总数2183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山在“东霖国际”传销组织中积极宣传,发展下线会员,对组织的扩大起了推动作用,但不是发起、策划人及实际掌控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李某山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