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希望中老年人不要上当被骗,近日本网从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刑事判决书中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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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立“国家项目”进行诈骗

  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期间,林某生陆续加入“亮剑龙岩”、“龙腾国际”、“中华惠民慈善基金会”“58+113项目”、“仲夏101”、“红旗河”、“方圆房屋补贴”、“一带一路新民生”等多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微信群,伙同他人协作分工,以群主、群管理员、统计员等身份在微信群内欺骗他人参与上述各类虚构“项目”,以低投入高回报为幌子,积极发展会员,并以收取证件“工本费”、“项目考察费用”“投资参股及分红”等名目不断骗取他人钱财。

  2017年12月间,林某生被郑某(另案处理)拉进其创建的“亮剑龙岩”微信群,并在该群担任管理员和积极发展他人进群。后林某生按郑某的要求,在群里虚构上交80元“工本费”制作上岗证和工作证并可以此参与扶贫项目获取丰厚回报的事实,向被害人张某某等人每人收取80元的费用共计5920元,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此款转账至郑某的账户。后因其他原因郑某将上述款项全额退还给林某生,但林某生仅退还其中7个被害人共计560元款项后,将剩余的5360元用于个人开销支出。

  其间,林某生还以要去徐州市沛县总部考察“亮剑龙岩”项目为由,让群成员捐款作考察费用,骗取被害人张某1等人20元、30元、50元不等的款项共计1570元。

  2018年上半年,林某生被郑某拉进其创建的“龙腾国际”项目微信群,并共同对群成员虚构交钱参股“龙腾国际”可以获得高额分红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江某、吴某等人的款项共计3400元,后林某生于2018年6月25日将此款转账至郑某的账户。

  2018年9月,林某生被郑某拉进“中华惠民慈善基金会”项目微信群,并共同对群成员虚构每人交4元可以获得该项目高额回报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翁某、温某等人的款项共计328元,后林某生将此款转给郑某。

  2018年前,郑某在多个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微信群里认识了林某生,并添加为好友。2018年2月份,郑某将王某(另案处理)推广的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虚假“58+113项目”介绍给林某生,后林某生自己发展人员,并对群成员虚构每人缴纳171元即可以获取高额回报等事实,骗取被害人林某某、邓某等人共计13077元。

  2018年间,林某生还分别伙同石某贞、周某玲、陈某珍、木某、果某红等人,通过微信群推广“仲夏101”、“红旗河”、“方圆房屋补贴”、“一带一路新民生”、“712工程”等十余个虚假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骗取被害人款项,并在其中担任群主或群管理员、录单员,积极发展会员以及帮助收取款项后转账给上线等。

  杨某芳自2018年2月至11月间,明知王某等人在微信群里推广虚假项目骗取他人款项,仍然积极接收款项,并先后27次帮助将诈骗所得款项共计150046.7元通转账至王某的银行账户

  另外,林某生参与骗取被害人张某1110元、翁某114元、温某114元,谢某4160元等等。林某生与郑某共同骗取被害人林某1171元、邓某171元、余某171元、练某171元、谢某344元等。林某生、郑某、杨某芳共同骗取被害人林某150元、邓某50元、余某50元、练某50元、谢某100元等。

  落网

  林某生于2019年11月21日在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被武平县公安局传唤到案。郑某于2019年12月27日,在新疆某公司被武平县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杨某芳于2019年12月26日在其家中被武平县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林某生、郑某、杨某芳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

  法院判决

  武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生、郑某、杨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林某生参与骗取277461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郑某参与骗取13077元,数额较大。被告人杨某芳参与骗取150046.70元,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1、被告人林某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3、被告人杨某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林某生,郑某,杨某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赔被害人张某某、翁某、温某等人被骗款,届期若上述部分款项无法退赔,则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