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该起传销案的刑事判决书。本网在该判决书上看到,该传销团伙的12名“五星老总”分别获刑。

  2015年以来,杨某、杜某、苗某等12名被告人及周某、王某、姜某等人通过他人介绍,先后加入“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传销组织,在常州市武进区等地开展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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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组织不生产、销售商品,不提供服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49300元购买21份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成为三星级别,并按照一星(虚设)、二星(虚设)、三星、四星、五星的顺序组成层级。

  该组织将参加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份额作为计酬和提升层级的依据,并将新参加者所缴纳的费用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比例的标准分发给相关传销人员。

  该组织以邀请亲戚、朋友等做互帮互助小额理财为由,以“一对一”的形式分五班轮流讲课,并以串门走访的形式到传销人员租住的房间内面对面地进行“资本运作”宣传,引诱听课者参加组织,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该组织由五星、大四星管理整个区域工作。五星除管理自己条线外,还负责管理整个组织,包括考察其他条线新人是否可以加入该组织、评选组织内大四星等,大四星除协助五星管理自己条线外,还负责协助管理整个组织,包括负责整个组织的新人申购活动、交叉检查各条线卫生和纪律等。

  周某是五星,是常州地区的领路人,除管理自己条线外,还负责组织五星聚会、五星答谢会、四星包装会、大四星评选会等活动,从事组织内宣传鼓励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各被告人均是五星级别,负责管理自己条线、组织新人申购活动、检查卫生、管理组织内大四星等;被告人洪某是大四星,负责协助五星管理自己条线、参与新人申购活动、检查卫生、给新人上课等。

  2019年6月中旬,武进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传销团伙组织盘踞在武进城区活动,大小窝点有十多个,人员相对比较分散。在多警种多手段的合力侦查下,警方掌握到,该团伙组织人数众多,而且经常会在每月月初的时候到KTV等场所聚会,现场发放工资,一次聚会人数常常达上百人。

  同月28日下午4时许,前方线索传来,当天该团伙将在某酒店集中聚餐,规模很大,更重要的是,可能将有团伙中的五星大boss来现场。

  武进警方立即启动紧急抓捕行动预案,迅即抽调经侦及湖塘、马杭、南夏墅、鸣凰、滆湖8个派出所的警力悄然赶到酒店外围。

  当晚6点半,在现场行动指挥员的一声令下,聚集在大厅外的警力迅速进入酒店,直扑团伙所在的二楼宴会大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大厅四个出入大门关闭,上演了一出“瓮中捉鳖”的抓捕大戏,参加聚会的318名传销成员全部落网。

  至2019年6月29日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在常州区域的传销人员已达300余人。

  武进区法院认为,上述12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系共同犯罪。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12名被告人3年到缓刑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