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药大词典》记载,沙棘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并且拥有人体生命元素中不可或缺的营养元素,因此被称为“VC之王、水果之冠”。在这样的理论支撑下,我国保健品市场中出现了大量带有沙棘成分的食品品牌,隆福佳人也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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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片糖果,虚假宣传

  据官方公众号介绍,隆福佳人是一家集膳食营养补充剂原材料种植、生产以及膳食营养补充剂系列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生物科技集团。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唐明珍,股东有冉剑、胡誉川、唐明珍、刘健萍、张军、邬玉兰、牟绍凤、范叶、唐伟,注册资本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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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些公司管理层人士中,董事长冉剑光环可谓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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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冉剑还是青海隆福佳人农业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该公司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沦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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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官网显示,隆福佳人旗下产品众多,有玛咖片、沙棘原浆、沙棘果汁等,而在宣传材料里,玛咖片含有的玛咖成分被包装出了多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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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事实上,该产品仅为压片糖果,属于普通食品,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

  关于另外一些产品的宣传,也显得尤为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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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推广人员的朋友圈)

  在这位推广人员的朋友圈中,能证实隆福佳人旗下产品之功效的“案例”也是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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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产品消费者现身说法的案例,也见诸于某视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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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罚款六万

  2020年12月16日,该公司终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而遭到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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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介绍,2020年5月25日,该局接到市民举报称重庆隆福佳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宣称该公司所售食品具有改善疾病功能,同时,另有市民举报该公司涉嫌传销。

  同年6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网站以及宣传海报上也宣称公司食品有预防、改善疾病的功效。而这些食品仅仅只是压片糖果和水产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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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查明的事实,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0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渝中市监听告字[2020] 102号)。当事人于两天后提出听证申请,10月12日,该局依法举行听证。听证中,当事人提出以下意见:一、当事人不存在行政违法的动机和行为,没有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事实错误及法律错误;二、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处罚“1300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法规依据;三、当事人单位残疾人、退伍军人多,且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当事人希望免予处罚。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听证主持人认为:当事人对食品的广告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应当按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对当事人提出的公司系残疾人创办,雇佣残疾人较多,残疾人创业不易,且今年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理由,予以采纳。建议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

  因当事人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最终,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60000元。

  在近期出现在大众视野之内的“隆福佳人开心购”微信小程序(该商城于2020年11月11日上线)中,还有不少与沙棘有关的产品正在销售,比如隆福佳人沙棘原浆和隆福佳人沙棘果汁,而这两款产品也是普通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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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据推广人员于朋友圈里晒出的宣传图片显示,围绕着隆福佳人旗下产品的虚假宣传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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