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本网获悉,三九军大(厦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因传销被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70余万元。

  三九军大(厦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1)项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第1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考虑你具有多项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决定对你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98414元; 2、罚款500000元, 罚没款总计人民币698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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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三九军大(厦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法定代表人是黄某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公司由两家公司投资入股。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人黄某强被限制高消费。起因是三九军大药业(厦门)有限公司与厦门远木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