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两起帮助“智天”特大传销犯罪团伙转移资金的案件。本网了解到,来自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的宋某某和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陈某明知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属于传销活动,仍然帮助陈某菊、吴开明转移传销资金超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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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打造七个亿中产阶级?

  成都一男子帮助转移资金6千余万元

  2015年8月,吴开明(已判刑)伙同邓智天(已判刑)、冯文秀(已判刑)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公司成立后即打着响应“2020年之前打造七个亿中产阶级,董事长邓智天将自己拥有的22万亿古玩资产打包抵押让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草根百姓以提前认购智天股权能够获取巨额收益”的口号为诱饵,以最低认购50万股或者100万股获得加入资格,而后自行发展下线会员,逐渐形成层级,并获取直推人员和团队计酬10%-50%不等的返利。

  被告人陈某明知吴开明参与组织、领导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传销活动犯罪,仍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转移资金6000余万元,并协助实施提取和转移现金等帮助行为。案发后,侦查机关共冻结陈某账户资金数百万元。包括杨某香账户资金3359730.7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诉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予以支持。

  并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为传销团伙转移资金720余万元

  南充一男子获刑2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被告人宋某某明知陈某菊(已判刑)参与实施组织、领导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传销犯罪活动,仍然帮助陈某菊填写智天公司股权证,并提供银行卡协助实施转账和提现共计720余万元。

  陈某菊被网上追逃后,宋某某依然按照陈某菊安排帮助转移传销资金。

  2019年12月23日,宋某某到永城市公安局投案。案发后,宋某某持有的传销资金110万元已追退至公安机关,非法获利4万元已追退至检察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某伙同他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诉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予以支持。

  并根据宋某某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